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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碳中和(净零排放)时间表、规划与路径

环境工程 2023-03-13
目前已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Energy & Climate Intelligence Unit  的净零排放跟踪表统计了各个国家进展情况,包括:已实现的2个国家,已立法的6个国家,处于立法中状态的包括欧盟(作为整体)和其他3个国家。另外,有12个国家(包括欧盟国家)发布了政策宣示文档。

CCT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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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统计如下:
进展情况
国家和地区(承诺年)
已实现
苏里南共和国、不丹
已立法
瑞典(2045)、英国(2050)、法国(2050)、丹麦(2050)、新西兰(2050)、新西兰(2050)、匈牙利(2050)
立法中
欧盟(2050)、西班牙(2050)、智利(2050)、斐济(2050)
政策宣示
芬兰(2035)、奥地利(2040)、冰岛(2040)、德国(2050)、瑞士(2050)、挪威(2050)、爱尔兰(2050)、葡萄牙(2050)、哥斯达黎加(2050)、斯洛文尼亚(2050)、马绍尔群岛(2050)、南非(2050)。
另外,东亚三国未在上述跟踪表格中:韩国(2050)、中国(2060)、日本(本世纪下半叶尽早实现)
2015年《巴黎协定》设定了本世纪后半叶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正在将其转化为国家战略,提出了无碳未来的愿景。根据ClimateNews网站汇总的信息,以下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净零排放或碳中和的目标。

CCTC®02


奥地利

目标日期:2040年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奥地利联合政府在2020年1月宣誓就职,承诺在2040年实现气候中立,在2030年实现100%清洁电力,并以约束性碳排放目标为基础。右翼人民党与绿党合作,同意了这些目标。

不丹

目标日期:目前为碳负,并在发展过程中实现碳中和
承诺性质:《巴黎协定》下自主减排方案

不丹人口不到100万,收入低,周围有森林和水电资源,平衡碳账户比大多数国家容易。但经济增长和对汽车需求的不断增长,正给排放增加压力。




美国加利福尼亚

目标日期:2045年
承诺性质:行政命令

加利福尼亚的经济体量是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前州长杰里·布朗在2018年9月签署了碳中和令,该州几乎同时通过了一项法律,在2045年前实现电力100%可再生,但其他行业的绿色环保政策还不够成熟。

加拿大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特鲁多总理于2019年10月连任,其政纲是以气候行动为中心的,承诺净零排放目标,并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五年一次的碳预算。




智利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皮涅拉总统于2019年6月宣布,智利努力实现碳中和。2020年4月,政府向联合国提交了一份强化的中期承诺,重申了其长期目标。已经确定在2024年前关闭28座燃煤电厂中的8座,并在2040年前逐步淘汰煤电。

中国

目标日期:2060年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中国在2020年9月22日向联合国大会宣布,努力在2060实现碳中和,并采取“更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在2030年之前达到排放峰值。

哥斯达黎加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提交联合国

2019年2月,总统奎萨达制定了一揽子气候政策, 12月向联合国提交的计划确定2050年净排放量为零。




丹麦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法律规定

丹麦政府在2018年制定了到2050年建立“气候中性社会”的计划,该方案包括从2030年起禁止销售新的汽油和柴油汽车,并支持电动汽车。气候变化是2019年6月议会选举的一大主题,获胜的“红色集团”政党在6个月后通过的立法中规定了更严格的排放目标。

欧盟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提交联合国

根据2019年12月公布的“绿色协议”,欧盟委员会正在努力实现整个欧盟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该长期战略于2020年3月提交联合国。

斐济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提交联合国

作为2017年联合国气候峰会COP23的主席,斐济为展现领导力做出了额外努力。2018年,这个太平洋岛国向联合国提交了一份计划,目标是在所有经济部门实现净碳零排放。




芬兰

目标日期:2035年
承诺性质:执政党联盟协议

作为组建政府谈判的一部分,五个政党于2019年6月同意加强该国的气候法。预计这一目标将要求限制工业伐木,并逐步停止燃烧泥炭发电。

法国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法律规定

法国国民议会于2019年6月27日投票将净零目标纳入法律。在今年6月份的报告中,新成立的气候高级委员会建议法国必须将减排速度提高三倍,以实现碳中和目标。

德国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法律规定

德国第一部主要气候法于2019年12月生效,这项法律的导言说,德国将在2050年前“追求”温室气体中立。

匈牙利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法律规定

匈牙利在2020年6月通过的气候法中承诺到2050年气候中和。

冰岛

目标日期:2040年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冰岛已经从地热和水力发电获得了几乎无碳的电力和供暖,2018年公布的战略重点是逐步淘汰运输业的化石燃料、植树和恢复湿地。




爱尔兰

目标日期:2050年
现状:执政党联盟协议

在2020年6月敲定的一项联合协议中,三个政党同意在法律上设定2050年的净零排放目标,在未来十年内每年减排7%。

日本

目标日期:“本世纪后半叶尽早的时间”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日本政府于2019年6月在主办20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之前批准了一项气候战略,主要研究碳的捕获、利用和储存,以及作为清洁燃料来源的氢的开发。值得注意的是,逐步淘汰煤炭的计划尚未出台,预计到2030年,煤炭仍将供应全国四分之一的电力。

马绍尔群岛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提交联合国的自主减排承诺

在2018年9月提交给联合国的最新报告提出了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愿望,尽管没有具体的政策来实现这一目标。

新西兰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法律规定

新西兰最大的排放源是农业。2019年11月通过的一项法律为除生物甲烷(主要来自绵羊和牛)以外的所有温室气体设定了净零目标,到2050年,生物甲烷将在2017年的基础上减少24-47%。

挪威

目标日期:2050/2030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挪威议会是世界上最早讨论气候中和问题的议会之一,努力在2030年通过国际抵消实现碳中和,2050年在国内实现碳中和。但这个承诺只是政策意向,而不是一个有约束力的气候法。

葡萄牙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葡萄牙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一份实现净零排放的路线图,概述了能源、运输、废弃物、农业和森林的战略。葡萄牙是呼吁欧盟通过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的成员国之一。

新加坡

目标日期:“在本世纪后半叶尽早实现”
承诺性质:提交联合国

与日本一样,新加坡也避免承诺明确的脱碳日期,但将其作为2020年3月提交联合国的长期战略的最终目标。到2040年,内燃机车将逐步淘汰,取而代之的是电动汽车。

斯洛伐克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提交联合国

斯洛伐克是第一批正式向联合国提交长期战略的欧盟成员国之一,目标是在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

南非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南非政府于2020年9月公布了低排放发展战略(LEDS),概述了到2050年成为净零经济体的目标。

韩国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韩国执政的民主党在2020年4月的选举中以压倒性优势重新执政。选民们支持其“绿色新政”,即在2050年前使经济脱碳,并结束煤炭融资。这是东亚地区第一个此类承诺,对全球第七大二氧化碳排放国来说也是一件大事。韩国约40%的电力来自煤炭,一直是海外煤电厂的主要融资国。

西班牙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现状:法律草案

西班牙政府于2020年5月向议会提交了气候框架法案草案,设立了一个委员会来监督进展情况,并立即禁止新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勘探许可证。

瑞典

目标日期:2045年
承诺性质:法律规定

瑞典于2017年制定了净零排放目标,根据《巴黎协定》,将碳中和的时间表提前了五年。至少85%的减排要通过国内政策来实现,其余由国际减排来弥补。




瑞士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政策宣示

瑞士联邦委员会于2019年8月28日宣布,打算在2050年前实现碳净零排放,深化了《巴黎协定》规定的减排70-85%的目标。议会正在修订其气候立法,包括开发技术来去除空气中的二氧化碳(瑞士这个领域最先进的试点项目之一)。

英国

目标日期:2050年
承诺性质:法律规定

英国在2008年已经通过了一项减排框架法,因此设定净零排放目标很简单,只需将80%改为100%。议会于2019年6月27日通过了修正案。苏格兰的议会正在制定一项法案,在2045年实现净零排放,这是基于苏格兰强大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在枯竭的北海油田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预计将于2019年秋季成为法律。

乌拉圭

目标日期:2030年
承诺性质:《巴黎协定》下的自主减排承诺

根据乌拉圭提交联合国公约的国家报告,加上减少牛肉养殖、废弃物和能源排放的政策,预计到2030年,该国将成为净碳汇国。




据统计,占全球53%人口的经济体一起设定了或准备设定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


更多国家正在讨论过程中,包括城市

零碳目标在内的全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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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C®03

全球碳排量规模
21世纪以来,全球碳排放量增长迅速,2000-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了40%。据英国石油公司(BP)发布的《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第70版)》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全球碳排放量保持持续增长,2019年,全球碳排放量达343.6亿吨,创历史新高。2020年,受全球新冠肺炎影响,世界各地区碳排放量普遍减少,全球碳排放量下降至322.8亿吨,同比下降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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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碳达峰进程

碳排放达峰是实现碳中和的基础和前提,达峰时间的早晚和峰值的高低直接影响碳中和实现的时长和难度。世界资源研究所(WRI)认为,碳排放达峰并不单指碳排放量在某个时间点达到峰值,而是一个过程,即碳排放首先进入平台期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然后进入平稳下降阶段。碳排放达峰是碳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标志着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实现脱钩。

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包括达峰时间和峰值。一般而言,碳排放峰值指在所讨论的时间周期内,一个经济体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的最高排放量值。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中将峰值定义为“在排放量降低之前达到的最高值”。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2000年、2010年和2020年碳排放达峰国家的数量分别为18、31、50和54个。

截至到2020年,排名前十五位的碳排放国家中,美国、俄罗斯、日本、巴西、印度尼西亚、德国、加拿大、韩国、英国和法国已经实现碳排放达峰。中国、马绍尔群岛、墨西哥、新加坡等国家承诺在2030年以前实现达峰。

CCTC®05

碳达峰国家碳排放量占全球排放量的比重
目前,全球已经有54个国家的碳排放实现达峰,在已经碳达峰的这些国家占当时全球碳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21%、18%、36%和40%。到2030年,届时全球将有58个国家实现碳排放达峰,占全球碳排放量的60%。

CCTC®06

全球碳中和规划汇总
据统计,截至到2020年底,全球共有44个国家和经济体正式宣布了碳中和目标,包括已经实现目标、已写入政策文件、提出或完成立法程序的国家和地区。其中,英国2019年6月27日新修订的《气候变化法案》生效,成为第一个通过立法形式明确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发达国家。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碳中和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CCTC®07

碳中和主要路径

目前,全球已有超过120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碳中和目标。其中,大部分计划在2050年实现,如欧盟、英国、加拿大、日本、新西兰、南非等。美国总统拜登已明确表示,将承诺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一些国家计划实现碳中和的时间更早。如乌拉圭提出2030年实现碳中和、芬兰2035年,冰岛和奥地利2040年,瑞典2045年,苏里南和不丹已经分别于2014年和2018年实现了碳中和目标,进入负排放时代。中国近期宣布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国家中,大部分是政策宣示,只是少部分国家将碳中和目标写入法律,如法国、英国、瑞典、丹麦、新西兰、匈牙利等。还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如欧盟、韩国、智利、斐济等,正在碳中和立法过程中。

为实现碳中和目标,一些国家制定了以产业政策为主的减排路线图。考虑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73%源于能源消耗,其中38%来自能源供给部门,35%来自建筑、交运、工业等能源消费部门,因此部分国家研究制定了碳中和背景下的产业政策,支持减排目标。具体包括以下五条路径。

路径一: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电的供应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测算,1990~2019年,传统化石能源(煤、石油、天然气)在全球能源供给中占比近八成,清洁能源占比很小。因此,各国从能源供给端着手,推动能源供给侧的全面脱碳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主要有两个途径:

一是降低煤电供应。从能源供给侧看,55%累计排碳来自电力行业,而电力行业80%排碳来自燃煤发电。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全球多个国家均已采取措施降低对煤炭的依赖。比如,2017年,英国和加拿大共同成立“弃用煤炭发电联盟”(The Powering Past Coal Alliance),已有32个国家和22个地区政府加入,联盟成员承诺未来5~12年内彻底淘汰燃煤发电;瑞典2020年4月关闭了国内最后一座燃煤电厂;丹麦停止发放新的石油和天然气勘探许可证,并将在2050年前停止化石燃料生产。

二是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储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可再生能源因分布广、潜力大、可永续利用等特点,成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选择。比如,德国是欧洲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最大的国家,2019年出台了《气候行动法》和《气候行动计划2030》,明确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重将逐年上升,该比重将在2050年达到80%以上;美国2009年颁布了《复苏与再投资法》,通过税收抵免、贷款优惠等方式,重点鼓励私人投资风力发电,2019年风能已成为美国排名第一的可再生能源;欧盟2020年7月发布了氢能战略,推进氢技术开发;英国、丹麦均提出发展氢能源,为工业、交通、电力和住宅供能。

路径二:减少建筑物碳排放,打造绿色建筑

建筑的绿色改造,前期成本高、投资回报期长,但长远效益可观,有利于实现碳中和目标。根据欧洲建筑性能研究所研究,对建筑进行绿色翻新、节能改造,能创造更多工作岗位、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千亿欧元的潜在收益;对医院进行节能改造,还能减少患者平均住院时间,为医疗卫生行业每年节约几百亿欧元。

各国建筑行业实现碳中和的主要途径就是打造绿色建筑,即在建筑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空间使用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此,主要做法有两种:

一是出台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推广绿色能效标识。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和节能标识是建筑设计者、制造者和使用者的重要节能指引,有助于在建筑的生命全周期中最大限度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评价体系方面,英国出台了世界上第一个绿色建筑评估方法BREEAM,全球已有超过27万幢建筑完成了BREEAM认证;德国推出了第二代绿色建筑评价体系DGNB,涵盖了生态保护和经济价值;新加坡在《建筑控制法》中加入了最低绿色标准,出台了Green Mark评价体系,对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及社区的节能标准做出了规定。在绿色能效标识方面,美国和德国分别实行了“能源之星”和“建筑物能源合格证明”,标记建筑和设备的能源效率及耗材等级。

二是改造老旧建筑,新建绿色建筑。欧洲八成以上的建筑年限已超20年,维护成本较高。欧委会2020年发布了“革新浪潮”倡议,提出2030年所有建筑实现近零能耗;法国设立了翻新工程补助金,计划帮助700万套高能耗住房符合低能耗建筑标准;英国推出“绿色账单”计划,以退税、补贴等方式鼓励民众为老建筑安装减排设施,对新建绿色建筑实行“前置式管理”,即建筑在设计之初就综合考虑节能元素,按标准递交能耗分析报告。

路径三:减少交通运输业碳排放,布局新能源交通工具

随着中产阶层人口增多,汽车保有量翻番,将成为最大的能源消费领域。各国政府及产业界日益关注推动整个交运行业向低碳方向发展。各国交运行业实现碳中和主要有:

一是推广新能源汽车等碳中性交通工具及相关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突破发展的关键是电池技术和充电基础设施。为此,各国推出激励和约束政策。正向激励的是资金优惠、公共服务优先等。德国提高电动车补贴,挪威、奥地利对零排放汽车免征增值税,美国出台了“先进车辆贷款支持项目”,为研发新技术车企提供低息贷款,哥斯达黎加对购买零排放车辆的公民给予关税优待及泊车优先等;负向约束的是出台禁售燃油车时间表,主要发达国家及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均公布了禁售燃油车时间表。

在陆路交通方面,多个国家政府以法律政令形式推广。美国出台《能源政策法案》,建立低碳燃料标准并进行税收抵免;日本、智利、秘鲁、南非、阿根廷、哥斯达黎加等政府发布绿色交通战略或交通法令,统一购车标准,鼓励使用电动或零排放车辆。水陆运输领域也在推广零排放交通工具。欧委会公布了《可持续与智能交通战略》,计划创建一个全面运营的跨欧洲多式联运网络,为铁路、航空、公路、海运联运提供便利,推动500公里以下的旅行实现碳中和,预计仅多式联运一项,就可以减少欧洲1/3的交通运输排放。

二是发展交通运输系统数字化。数字技术可以升级交通,优化运输模式,降低能耗,节约成本。欧盟计划通过“连接欧洲设施”基金向140个关键运输项目投资22亿欧元。在欧洲范围内,依靠数字技术建立统一票务系统,扩大交通管理系统范围,强化船舶交通监控和信息系统,提高能效;在城市交通上,加大部署智能交通系统,运用5G网络和无人机,推动交通运输系统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欧洲40多个机场正在共同建设全球第一个货运无人机网络和机场,预计将降低80%的运输时间、成本和排放量。

路径四:减少工业碳排放,发展碳捕获碳储存

工业领域包含的冶金、化工、钢铁、烟草等均是高耗能、高排放部门。2019年,OECD国家的工业部门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其排放总量的29%。各国工业部门实现碳中和主要做法有两种:

一是发展生物能源与碳捕获和储存技术(BECCS)。生物能源与碳捕获和储存是一种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运用在碳排放有关的行业,能够创造负碳排放,是未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变暖最可行的方法。但目前因该技术成本高、过程不确定,尚处于初期阶段。2018年,英国启动了欧洲第一个生物能源碳捕获和储存试点。根据IEA估计,至少需要6000个这类项目,且每个项目每年在地下存储100万吨二氧化碳,才能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目前全球达到这个存储量的项目不足千分之三。

二是发展循环经济,提升材料利用率。欧盟委员会通过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贯穿了产品整个周期,特别是针对电子产品、电池和汽车、包装、塑料以及食品,出台欧盟循环电子计划、新电池监管框架、包装和塑料新强制性要求以及减少一次性包装和餐具,旨在提升产品循环使用率,减少欧盟的“碳足迹”。

路径五:减轻农业生产碳排放,加强植树造林

农业生产是重要的碳排放源,占全球人为总排放的19%。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低碳农业。各国农业碳中和的主要途径是增强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吸收能力,即加强自然碳汇,如恢复植被。英国政府发布了“25年环境计划”和“林地创造资助计划”,到2060年将英格兰林地面积增加到12%。秘鲁等七个南美国家签署了灾害反应网络协议,增强雨林卫星监测,禁止砍伐并重新造林。墨西哥以国家战略明确2030年前实现森林零砍伐的目标。新西兰、阿根廷均以法律形式,提出增加本国碳汇和碳封存能力的目标。

减少农产品的浪费也有利于实现碳中和。欧盟发布了《农场到餐桌战略》,芬兰拟结合该战略,制定本国节约粮食路线图,以减少粮食浪费和提高粮食安全及可持续性。欧盟计划于2024年出台垃圾填埋法律,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中的生物降解废弃物。但目前绝大部分国家在农业、废物处理领域的低碳化技术均处于发展初期,成本较高,有效性也尚待验证。

来源:环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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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创刊于1982年,由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教授曲久辉担任主编。《环境工程》入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核心库),ISTIC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世界期刊影响力指数(WJCI)报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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